为保障我院模拟法庭的安全运行,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,确保师生人身和公共财产安全,特制定本制度。
(一)模拟法庭落实安全岗位责任制,坚持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模拟法庭需设有安全责任人,负责每日的安全检查、监督和管理工作。
(二)模拟法庭的电路及电子、电器设备均由学院安排专业电工予以铺设和安装,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予以变更或改装;擦拭电器设备前应确认电源已全部切断,严禁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和用湿布擦电门;
(三)非出于教学目的且经专业主任批准,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模拟法庭使用室内设备之外的其他电子、电器设备;
(四)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将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或存放于模拟法庭;
(五)禁止在模拟法庭室内及附近吸烟,模拟法庭内严禁使用明火和电加热器具;
(六)禁止随意破坏或动用模拟法庭的消防器材;
(七)模拟法庭管理老师应定期对模拟法庭的电路、设备及消防器材进行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的,应及时报请学院予以排除;
(八)模拟法庭管理人员、指导教师应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,带头遵守各项安全制度。
(九)任何人不得随意带无关人员在模拟法庭逗留;
(十)关闭模拟法庭时,管理人员要检查室内的设备是否关闭,服务器、空调、电扇、窗户是否关好,房门是否锁好,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。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上报。
经济与法律学院